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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青年企业家会员获得荣誉表彰奖励的通知
时间 : 2021-06-29

按照全国各级青企协启动庆祝建党百年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工作部署,为全面了解全系统青年企业家现有荣誉表彰奖励获得情况,现开展征集工作,请中青企协十二届会员、各省、副省级城市青企协的本届会员、中青企协各团体会员单位秘书处工作人员(含兼职)积极填报相关数据。




工作内容

1.

征集对象范围


(1)中青企协十二届会员;

(2)中青企协各团体会员单位的本届会员;

(3)中青企协各团体会员单位秘书处工作人员(含兼职)。


2.获奖年度与奖励级别


征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获得过以下表彰奖励的:


(1)国家级表彰奖励。获得过国务院、国家各部(委)与国家人社部联合表彰奖励;

(2)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过国家各部(委)单独表彰奖励,或获得过省政府名义、各厅(局)与省人力社保厅(局)联合表彰奖励,或获得过副省级城市政府名义表彰奖励。


非党政群团系统的社会组织和单位团体(含院校、报社、杂志社、企业组织、行业组织)授予的表彰奖励不予征集。未经批准,违规开展的评选评奖表彰奖项不予征集。

3.工作要求



(1)本轮征集工作自通知之日起,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9日18:00

(2)征集工作采取“组织动员,自主填报”的方式在线填报。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进行填报。


长按识别二维码进行线上填报


填报人应填写荣誉称号、表彰奖项的标准全称。获奖人为企业单位或集体班组的,应填写对应的标准名称。应在填报时上传所获证书电子版,或表彰审批表、表彰决定电子版等证明材料。事迹材料应以通讯文体编写,不超过2000字,所附照片不超过5张。

(3)征集工作是落实全国各级青企协庆祝建党百年学习教育实践活动的基础性工作,事关各地各级青年企业家群体先进典型的选树和宣传工作,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和导向性。请各团体会员单位高度重视,严把时间节点,做好通知的转达工作,积极动员各级会员填报相关数据,做到征集对象全覆盖。
(4)各团体会员单位要把本轮征集工作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相结合,与服务青年企业家成长成才工作相结合,作为团体会员单位联席会议的工作延伸,以本轮征集工作为抓手,推动全系统各级组织上下联动、相互协同,为展示青年企业家群体的时代风貌畅通渠道、搭建平台。
(5)征集工作设团体会员单位优秀组织动员奖,视各区域征集数量与征集质量综合评定,另行通报表彰。

点击下方链接可下载查看通知文件。

关于征集青年企业家会员获得荣誉表彰奖励的通知.pdf


联系人:孙立园

邮箱:cyeamember@163.com

联系电话:010-85212378